行政院組織新架構
行政院海洋委員會
  1. 成立的理由
  2. 主要業務內容
  3. 涉及之現行部會海巡署

成立的理由
我國為海洋國家,但因曾長期戒嚴,人民的海洋活動多所受限;加之,各級教育系統並未積極實施有關海洋知識的教育,故民眾對於海洋認知普遍貧乏,也缺乏海洋國家意識、海權觀念;海洋政策缺乏有系統的規劃;海洋科學、海洋文教與人才培育欠缺針對國家海權發展進行整體性的規劃與推動;海岸管理欠缺統籌規劃管理機制等皆待有效因應。
基於上述,海洋事務經檢討宜設立政策統合委員會,以落實海洋國家理念,統合各相關海洋政策規劃及協調相關事務。惟有關海洋產業之航政與港務業務,宜由交通及建設部掌理,海上交通秩序與安全維護、海洋污染防治之執行、漁業巡護,由內政及國土安全部執行;海域環境保護、海岸管理中有關海岸的國土規劃、國家公園管理、環境保護業務,宜併入環境資源部;漁政管理與振興業務,宜維持於農業部;海洋非生物資源開發業務,宜併入經濟貿易部;海域觀光遊憩管理業務,宜併入文化及觀光部。成立海洋委員會,即是期許發揮上述縱向、橫向協調功能,加強海洋政策的規劃及落實推動,並有助於中央與地方政府齊一步伐,共同推動海洋事務。


主要業務內容
總體海洋政策、海洋國際事務、海洋科技、海洋人才培育、海岸管理政策之規劃、推動與協調。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現行組織架構圖